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第 301 号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 2020- 2 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工作的通知》(皖农种函 2021-1005 号)要求,经公开申请、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我厅确定18 家单位为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其中包括由安徽皖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安徽省宣城石斛种植资源圃。